张师傅有一辆长安牌双排座小货车,因车辆年久老化,加上自家很少用,5月15日,他以3600元的价格卖给了刘某。张师傅收到车款后,双方约定一周内去办理车辆过户。让张师傅没想到的是,刘某将车开走后一直未来办理过户,期间还发生了两次交通违章,这让张师傅有些坐立不安,无奈之下拨打本报热线求助。
车子卖了未过户对方连续违章
张师傅告诉记者,他经营了一家小商店,因进货需要买了这辆小货车。5月,考虑到车况老化,加上进货也不再需要等情况,决定把车卖了。此时刚好碰到有意向买车的刘某,经过协商,双方5月15日完成了现金交易,并约定一周内完成过户后把车交给刘某。“当时刘某说车需要修理才能使用,想先开去维修,闲了再来过户。”张师傅说,刘某将车开走后就再没回来。
“他把车开走后、5月19日、20日就连续违章了两次,这要是出个事故我有理也说不清。”6月23日,记者联系到了刘某,他承诺6月29日前来办理过户手续,并和张师傅一起将车辆违章处理掉。可到了7月初,刘某仍然没有出现。张师傅告诉记者,自己无奈之下想到用报纸声明车辆过户的信息,但由于卖车时没有签署正式合同,只有口头约定,声明根本无法刊发。
律师:通过起诉取得判决书再过户
7月3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银川市车管所查验中心相关负责任人,据该负责人介绍,根据2012年公安部124号令,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发生转移的30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由于申请的主体规定的是现车辆所有人,所以建议张师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记者又咨询了天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王勇,王勇说:“如果车辆所有权转移,而未过户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原车主是有责任的。如果有协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购买方完成车辆过户。如果没有协议,则需要其他的证据和证人,通过起诉取得法院的判决书,就可以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了。”王勇提醒广大车主,在车辆买卖过程中,一定要签署合同,交付费用并完成车辆过户才能真正实现车辆所有权和管理责任的转移,未过户时不能轻易交付车辆以保护原车主责任。(记者 申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