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调解中心的同志,不然的话,我们的钱不知猴年马月才能要回来,那可是我们的防老钱啊!”日前,柳某、秦某专程来到永宁县人民调解中心,对调解员表示谢意。
去年3月的一天,年近七旬的柳某、秦某商议用各自积攒的5万元买保险,以防不测。来到保险公司,他们被一女子拦下,“你们不如把钱借给我朋友吴某,可以给高息。”经不住诱惑,两人将钱借给了吴某,吴某打了借条,承诺每月支付两位老人各1000元利息。后来,柳某、秦某两人多次联系吴某,却不见踪影,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5月9日,法院委托调解中心诉前调解。该中心驻法院调解室调解员李生润通过各种渠道找到吴某,讲法、讲理、讲法律责任,最终,吴某主动向两位老人道歉,并达成了先还老人各2万元,其余5月底还清的调解协议。
让群众在每次调解中既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又能感受到和谐温暖——成立于2011年4月的永宁县人民调解中心,细化纠纷类型,搭建了“交通事故赔偿”“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纠纷”等15个调解工作室,全方位开展各类民事纠纷调解工作,细心、耐心、真心解千结,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老板,该给我们发工资了。”
我这么大的工程,能欠你们的工钱吗?先好好干活!”
去年4月,来自彭阳县的海某等3人,经人介绍到陈某承建的工地干活,口头约定按月支付工资。刚开始的两个月,陈某及时给海某等发工资。后来,陈某以工程款尚未到位为由推诿。当年11月,工程收尾时,海某等3人向陈某索要工资,陈某保证春节前发放到位。春节前一天,海某等人却无法联系到陈某。春节过后,海某等3人费尽周折,终将陈某堵在一麻将馆,陈某颇不情愿地结算了7万多元工资并出具欠条,答应3月底付清。到期后,海某等又找不到陈某了。
今年4月,海某等3人提起诉讼后,永宁县调解中心受法院委托进行诉前调解。历经5天,调解员通过多种渠道联系到陈某,对他进行耐心细致的法律道德教育,终于达成调解协议。
两年多来,永宁县调解中心驻法院调解室共受理法院诉前及诉中委托案件136件,调解成功132件,在减轻了当事人心理和经济负担的同时,还缓解了法院办案压力。
“我要与李某离婚。”
5月7日,张某来到永宁县调解中心设在民政局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要求与李某离婚,情绪激动。调解员高玉霞端上了一杯水,让她坐下来慢慢说。
张某与李某结婚10年,育有一子。今年2月,张某发现丈夫李某出轨,经反复“教育”无果,决定离婚。父母离婚,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及身心健康,高玉霞建议高某先冷静下来,不要做出过激行为。
高玉霞将李某约到调解室后,夫妻双方一见面便相互指责、谩骂。高玉霞将两人分开,耐心帮他们分析矛盾所在,指出各自在家庭生活中的缺点和不足。经过3个多小时的劝解,李某向张某承认错误,保证好好过日子,张某当场表示不起诉离婚。
让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成为妇女表达诉求的“窗口”“娘家”。2014年9月,永宁县调解中心联合妇联设立“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室”,及时化解各类家庭婚姻纠纷,解开了许多家庭及其成员心里的疙瘩。
永宁县调解中心副主任李生贵告诉记者,中心6位调解员都是退休法官、检察官,7年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5360件,调解成功5230件。其中,涉及历史遗留及重大矛盾纠纷960件,涉及当事人9610多人,涉案金额2.9亿元,经调解,为双方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亿元。调解中心先后获全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荣誉称号。(记者 白景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