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干部任前公示公告(第七号)
(2011年6月8日)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试行)》的规定,现对拟任用的5名干部公示如下:
张 湧,1965年1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历任自治区公路工程局筑路机械处处长,自治区交通厅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交通厅古王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处处长,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委员,拟任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副主任(正厅级)。
周云峰,1964年5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历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副处长、调研员,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与测评中心主任、公务员管理处处长,干部二处处长,干部一处处长等职务。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厅级组织员兼干部一处处长,拟任银川市委委员、常委(拟任市委组织部部长)。
李清伟,1966年6月出生,在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处长、检委会委员等职务。现任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政治部干部处处长,拟提名为固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
洪 涛,回族,1969年10月出生,宁夏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银川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副处长,银川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副处级),银川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常务副主任(副处级),银川市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银川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灵武市副市长,灵武市委常委等职务。现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区长,拟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委书记。
蔡 菊
蔡 菊,女,1965年11月出生,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历任吴忠市园林局副局长,红寺堡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吴忠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忠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扶贫办主任等职务。现任吴忠市园林管理局(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拟提名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区长候选人。
以上拟任用干部的公示时间为2011年6月8日至6月16日(7个工作日,周末除外)。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网上举报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来信请寄:750066,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收。举报电话是:(0951)12380。举报网址是:http//12380.nxdjw.gov.cn。来访举报接待室设在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任职,自治区党委将取消被举报人的任用资格。
本公示公告同时在宁夏党建网(http://www.nxdjw.gov.cn)发布,欢迎查询。